福清实验儿童学园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7年02月09日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002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7〕招字第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石竹街道上郑村本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88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78591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改造装修教学综合楼,进行地面铺装及内墙面粉刷,新建校门、保安室,升旗台,围墙及景观亭,并进行景观绿化、园内道路铺装及管网、水电改造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8591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3月8日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应按方式①补足。
6.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退还程序办理。
6.5.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账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正茂〔2017〕招字第00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7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上郑村,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13685003485,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
联系人:小滕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原标题:福清市实验儿童学园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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