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曲尺河河道清淤和挡墙防护工程招标
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曲尺河河道清淤和挡墙防护工程2017年03月21日
招标编号:永诺诚(招)2017-019号
开标时间:2017-04-0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曲尺河河道清淤和挡墙防护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以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3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曲尺河河道清淤和挡墙防护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35182元,K=10%,发包价为301664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曲尺河河道清淤和挡墙防护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浆砌块挡土墙砌筑工程,具体以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采取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整(6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除外)、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民委员会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薛港村
电话:13959169118
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号楼205室;
电话:0591-86005931;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用途:注明“永诺诚招201701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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