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10-16 02:24:45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毁林建墓和森林防火巡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扫墓祭祖人员增多,毁林造墓回潮较严重。为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扎实推进坟墓生态整治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毁林建墓现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保持高度警惕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制止毁林建墓及森林防火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抓好坟墓生态整治和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采取标语、宣传车、短信息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森林防火科学扑救、失火和纵火等引发森林火灾及毁林建墓应负的法律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毁林建墓,依法查处”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控,严禁火种进山
各镇(街)要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提倡文明祭祖,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入山人员登记、检查,严禁带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严格监控,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做到严防死守。
四、制定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整治
各镇(街)要组织护林员深入林区开展毁林建墓和森林防火巡查工作,特别是不断加大对 “三沿五区”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市林业局。
各镇(街)按照“一墓一策”、“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清明节工作部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当前植树造林有利气候,切实做好墓地植树造林工作,已完成植树的,要加强巡查,做好管护,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墓地“白化”回潮,确保坟墓生态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8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毁林建墓和森林防火巡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