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观音埔家园房地产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闽中路〔2017〕招08号开标时间:2017-04-2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观音埔家园房地产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3〕3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龙江街道观音埔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922195元,发包价为169995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观音埔家园房地产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92219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电力行业颁布的规程、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 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福清市建设局大楼)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住建局大楼5楼,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153786
联系人: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201-210单元,邮编:350008
电话:13950459184,传真:0591-83819956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点: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五楼
电话:0591-8609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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