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9-23 12:35:12

福清龙田镇工业路东侧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于2016年6月24日主持召开福清市龙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路东侧地块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
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龙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以及特邀省市三位专家(陈力、樊海强、王国义)参加会议,与会部门和专家听取了规划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福清市龙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路东侧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汇报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与会专家和部门代表认为该论证报告基本合理,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原则同意将龙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路东侧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现状工业用地),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规划调整方案应进一步加强与龙田镇总体规划及控规的衔接,建议在更大范围内对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研究,确保调整符合城市发展需要。
二、该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应控制在1.2-2.0,绿地率控制在10%-20%,建筑系数控制在40%-45%,今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满足建筑间距(与南侧建筑)、退距(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要求。
三、用地性质应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得设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业本,尽量减少对周边地块的干扰和影响,今后的规划建设应严格遵循环保相关规范,施要符合工业用地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及调整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行政许可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我镇将该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福清侨乡报》、龙田镇政府及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福清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桎关图纸及专家意见公布在规划局网站网址为:
http://www.fqghj.gov.vn
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镇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镇村建规划服务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62833910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龙庭路1号。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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