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领取 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融政综(2016)361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16年11月24日起在我市辖区内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含SOHO)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等额补贴,对选择全部货币补偿的房屋被征收人及使用征地补偿款或10%生产生活留用地货币补偿款(村集体留成部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的,另外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3%给予购房奖励。为方便群众,现将领取补贴流程及需携带材料通知如下:一、领取补贴流程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办理预告登记→购房人到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缴纳契税→购房人到住建局二楼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申请购房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款转入购房人银行帐户。
二、申请购房补贴收件材料
1、购房人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补贴:购房人身份证明、纳税完税证明、购房合同(标注有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日期等页)、购房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帐号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核对原件。
2、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业办公商品房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补贴: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和货币化安置协议书。
3、村集体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代码证、委托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和征地补偿款证明或10%生产生活留用地货币补偿款(村集体留成部分)证明。
如本人无法前来申请,直系亲属或配偶可代为申请,但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如结婚证书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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