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10-16 02:10:18

福业大道(清辉街至清泽街)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731042
开标时间:2017-06-22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TC-173104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业大道(清辉街至清泽街)路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计基〔2003〕125号、融发改审批〔2017〕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福业大道;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9888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业大道(清辉街至清泽街)路灯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1198883元,K=12%,发包价为1057891元;
2.5工期要求: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法)(简易招标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五楼
电话:0591-85153786
联系人: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28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38104,传真:0591-87538104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加州城支行
帐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TC-173104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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