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张镇沶 山村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东张镇人民政府:你镇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准福清市东张镇沶山村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东政〔2017〕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东张镇沶山村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变更申请,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区规模由2.24亩调整为1.04亩,新增耕地1.04亩,产生增减挂钩指标1.04亩。
二、同意土地平整工程量变更为:地面物拆除0.57台班;地面物拆除停滞0.11台班;场地土石碴清理(外运1-1.5km)246.66m3,田块内平整231.77m3,客土回填(运距3km)242.04m3,犁底层夯实103.73m3,土地翻耕0.069hm2,土田坎修筑7.39m。
三、同意项目预算变更为:项目共使用资金260000元,其中项目土地复垦费用为17236元,项目拆迁补偿费156000元,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费58879元,其他费用13949元(其中前期工作费11229元,工程监理费413元,竣工验收费665元,业主管理费862元,土壤培肥费780元),不可预见费936元,项目管理费13000元。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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