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2016年县级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建锋招【2017】090号开标时间:2017-07-19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曦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投标邀请函致:福建省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乾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申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2016年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已由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以融国土资【2017】6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曦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
1.2.工程建设规模:土地整治项目规模78.99亩(土地开发区33.07亩,土地整理区45.92亩);
1.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2016年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7193元,K值为8%,发包价:365418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个月内;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6.标段划分(如果有):/;
1.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3.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 时 00分,下午02 时30至0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乐市里航城街道城市之春9座106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曦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城头镇山岩兜村西山围邮编:350000
电话:15306071111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里航城街道城市之春9座106室,邮编:350200
电子邮件:324827934@qq.com电话:0591-2881277818750708389
传真:0591-28622588联系人:章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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