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汽车专用线(虎溪至融宽环路)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LYDG-2017-FQ-119号开标时间:2017-07-26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YDG-2017-FQ-1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汽车专用线(虎溪至融宽环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3〕2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阳下街道油楼村、北林村、阳下村,玉屏街道石井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清市汽车专用线(虎溪至融宽环路)道路绿化工程西起福腾路,与汽车专用线二期工程相衔接,往东穿过狮山与规划融宽环路顺接,道路总长3770米,道路红线宽度5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道路主车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辅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汽车专用线(虎溪至融宽环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养护及水电设施等附属工程;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56123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行道树及分车带乔灌木种植完成时间为30天;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
3.2.1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电话:0591-852831620591-85222524
传真:0591-85239331
联系人:王工、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音西街道福俱大道高远综合楼C栋501
电话:15659023969
联系人:曾工
监督部门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元洪路18号
电话:0591-852391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