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海滩环城沟清淤工程
招标编号:FZXJZB201749号开标时间:2017-08-2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ZXJZB2017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海滩环城沟清淤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融政办【2017】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整治范围从天宝陂河道连接处的东埔角起,经三华农业园区,至海滩环城沟的北大坪榕树林边止,总长2.5KM。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价为1142572元,招标控制价具体金额以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的预算审核价为准;
2.2招标范围: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海滩环城沟清淤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4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2.5工程建设地点为福清市海口镇岑兜村;
2.6工期:1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资格审查文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20000)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光盘等)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下降系数K为12%。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海口镇
邮政编码:350313联系电话:13950336377
联系人:欧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11层1108,邮编:350018
电话:18559897996,传真:0591-87806663联系人: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
监督单位:福清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1-8516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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