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一中分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为福清文光学校的批复
福清文光学校:你单位2017年7月25日文悉。根据福清市教育局2017年7月26日出具的《证明》以及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清一中分校校舍工程项目变更项目名称的函》(融发改审批〔2017〕216号),经研究,同意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一中分校校舍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批复》(榕政地〔2003〕433号)批准划拨的位于我市音西镇马山村、瑶峰村、音西村9.4318公顷(合141.48亩)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由福清一中分校变更为福清文光学校,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变更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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