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10个村社区建设入围省级示范单位
记者昨日获悉,为持续推进我省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福建省民政厅近日确定全省265个村为第二批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其中我市有10个村入围。据悉,我市入选第二批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的10个村是:新厝镇江兜村、渔溪镇建新村、上迳镇梧岗村、东张镇道桥村、高山镇前王村、镜洋镇东风村、龙田镇树下村、城头镇首溪村、宏路街道周店村、石竹街道洋梓村。
据了解,各示范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福清侨乡报 谢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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