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观溪新区纬二路( 观音埔大桥延伸段至福通大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2017年4月25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宏路街道溪下村,龙江街道观音埔村、小南洋村合计20631平方米(合30.9465亩)土地使用权(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6年度第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6〕70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划拨给你单位,作为观溪新区纬二路(观音埔大桥延伸段至福通大桥)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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