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七项主要任务!
近日,国家发改委、经建部等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6〕1290号),要求以支撑引领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导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基础设施供给与交通需求管理,优化路网和枢纽布局,加强道路建设与节点改造,强化交通组织管理,完善标准规范,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融合发展,实现城市内外交通顺畅衔接。《指导意见》明确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完善进出城道路网络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城市规模、区位条件、空间布局和产业规划,综合考虑路网结构、交通方式、运输需求和建设条件等,统筹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合理布局进出城道路网络,促进形成干线公路、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布局均衡的路网体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省级公路网规划,结合城市交通特性和需求,围绕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干线公路布局有机衔接,科学编制近期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明确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对于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要及时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干线公路建设规划,提早做好用地预留和管控。
二是尽快缓解瓶颈路段拥堵。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尽快疏解长期持续拥堵路段。特别是对于交通量达到设计能力80%以上或高峰时段严重拥堵的进出城干线公路,要根据路网布局、需求特征、建设条件等,积极采取改扩建既有路段、建设快速联络线、新建平行或绕行路段等方式解决拥堵问题,并合理选择地面、高架、地下及其组合等线路形式。对于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统筹考虑国家高速公路和地方高速公路布局,根据城市具体特点,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都市圈快速通道和主城区外围高等级公路,并加强与进出城公路的衔接,疏解穿越都市圈核心区和主城区的车流。同时,视条件建设并行道路或快速联络线,及时疏解干线交通拥堵。对于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结合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建设,规划建设城市主城区外围高等级公路,疏解穿越主城区的车流。已经出现持续拥堵的路段,要尽早增设进出城通道并行道路或联络线。对于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要重点提升现有进出城公路技术等级。有序建设绕城公路,解决穿越城区、街道化严重的干线公路拥堵问题。同时,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规划建设主城区通往新城新区的连接通道。
三是加快升级改造重要拥堵节点。针对节点“锁喉”造成的进出城交通拥堵,要抓紧采取有力措施升级改造,扩大通行能力。对于因交叉口设计不合理、与干线公路衔接的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不匹配、上跨桥梁空间受限等原因造成的节点性拥堵,要通过改善交叉口设计、拓宽城市道路、优化改造立交桥等局部改扩建方式进行疏解。
四是增设干线公路进出城出入口。按照多点承接、逐级消解的思路,适当增加进出城出入口密度,促进交通流量在路网上的均衡分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做好干线公路与规划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以及新城、新区的对接,预留新增进出城出入口建设条件。
五是优化调整客货运枢纽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客货运枢纽,减少其对进出城交通的影响,从源头上治理城市客货运枢纽节点拥堵问题。对于布置在干线公路出入口附近、易产生大规模客流集散和交通拥堵的客运枢纽,要推进开放式、立体化改造,并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加强公共交通衔接,优化枢纽周边路网和交通组织。
六是积极引导公共交通出行。在干线公路出入口邻接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站,结合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停车换乘设施,引导进出城小汽车交通换乘公共交通出行。在干线公路临近主城区路段的同一走廊内,规划建设连接大城市机场、高铁站的轨道交通以及市域(郊)铁路,开设重点旅游景区旅游专线,同时利用既有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地方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在保障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可在干线公路临近主城区路段研究设置公交专用道,提供便捷、安全、集约的公共客运服务。
七是加强智能管理和信息引导。加快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大幅提升道路设施、综合交通枢纽信息在线化水平,促进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将主要承担城市道路功能的干线公路路段纳入城市交通重点监控区域和信息服务范围,加强路况、事故预警等信息发布,做好应急处置。优化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紧密衔接的城市区域交通信号控制,综合采用交通管制、技术手段、经济手段,合理分流交通出行压力,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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