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2:32:47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泓街(福和 大道-西环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2017年6月20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7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14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于我市音西街道洋埔村15189平方米(合22.7835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清泓街(福和大道-西环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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