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10-15 23:31:35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滨江小学第二校区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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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2018年5月7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880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于我市龙江街道共24251平方米(合36.376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滨江小学第二校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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