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10-5 20:38:04

福清这个男的54岁了还考驾照?考完被抓了....

从2018年8月初,交警大队对一郭姓男子进行严密观察——其多次出现在交警大队周边却不办理任何交管业务,只是经常在前来参加驾驶员理论知识考试的人员周围闲逛,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怀疑其有涉嫌组织作弊的违法犯罪行为。9月13号,陈某(男,54岁,福清江镜人)到交警大队参加驾驶员满分学习考试时成绩未合格,当他准备离开时,一直守候在大楼外的郭某主动上前与陈某搭话,民警们暗中观察到两人在角落密切交谈了一会后相继离开,遂将陈某也列入重点监视对象。
9月20日上午,车管所卢永生副中队长与民警陈平像往常一样在对前来参加小型汽车科目一理论考试和满分学习考试的人员进行逐一的人脸身份核查时,发现陈某再一次出现在考试人员中,立即提高警觉,在考试过程中对他的动作更为关注。陈某考试全程神情极度紧张,眼睛时不时的偷瞄监考人员,当民警从他身旁经过时,他就立即双手报紧。根据经验,民警们判定陈某存在作弊的嫌疑,为了不影响其他考试人员,民警们等到陈某完成考试走出考场后将其控制,并从他的身上查获一套高科技电子作弊设备。同时根据陈某的交代,民警抓获了守候在楼下的郭某。

经调查,陈某因为担心自己满分学习考试再次不合格,又不愿花时间认真学习,便抱着侥幸心理与郭某达成交易,由郭某提供电子设备帮助其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目前,郭某和陈某已被移交石竹派出所,经石竹派出所反馈郭某和陈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驾考作弊定义:
违反驾照考试纪律规定的一切行为都被视为考试作弊,例如携带纸条,手机及无线通信设备进入考场。
驾考作弊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员,按照以下条例给以相应的处罚: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在发证以后被发现或被查出,也会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组织驾考作弊组织或个人,《刑法》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福清公安交警提示
在这里要给各位驾考学员提个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也不要听信那些贩卖作弊设备“黄牛”的鬼话。给你夸下海口考试包过,看似高科技、隐蔽性高的作弊套路,车管所监考民警早已轻车熟路,一抓一个准。认认真真学习交规,老老实实应考,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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