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安交警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残疾车、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交警大队秉承“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从8月22日开始,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残疾车、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交警大队玉屏、音西、机动中队集结警力开展拉网整治行动严查残疾车及三轮车非法营运、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24国道-宏路环岛)
(万达商圈)
(龙江路公交站)
(水南车站)
(福平街)
(利桥口)
针对非法营运残疾车、三轮车驾驶人“打游击式”逃避执法的情况,积极调整警力设定,交警大队对以上路段、路口加强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形成无缝“零容忍”网络。
同时,路面执勤民警秉持人性执法原则,对于有脚部残疾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告知其禁止搭载乘客,残疾车只能作为自己出行的代步车使用,并让其书写保证书之后再予以放行;对于驾驶员非残疾人的一律将查获的车辆依法扣留并进行统一切割、收缴;对于无证驾驶残疾车、三轮车的驾驶员,民警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专项行动以来,交警大队共查获残疾车辆110部,无证拘留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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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公安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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