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旭光电项目地块排洪渠 改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东旭光电项目地块排洪渠改移工程的立项申请表》、福建东盈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东旭光电项目地块排洪渠改移工程初步设计》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证周边地区防洪排涝安全,你司拟实施东旭光电项目地块排洪渠改移工程。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61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东田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起点位于洪宽三路与176县道交叉口上游150米处,终点位于下坝农桥下游18米处,改建排洪渠全长641米,宽8米,排洪渠护岸采用重力式挡墙护岸型式。新建堤防1272米、排水涵管9处、排水沟625米。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88.69万元(其中工程费48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9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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