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储备地2011-14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你局融国土资〔2017〕1368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储备地2011-14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2017工业挂-17号(福州市元洪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储备地2011-14号,用地预申请单位: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保证金为人民币190万元,挂牌起价为900.7万元(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价幅度10万元。
2、2017工业挂-18号(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工业储备地2017-010号,用地预申请单位:福州市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保证金为人民币160万元,挂牌起价为773.3万元(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价幅度10万元。
其他有关事项均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领导小组2017年第10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7〕551号)议定事项执行,具体出让事宜由你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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