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地块被政府有偿收回重新纳入储备
日前,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在福清市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消息,已出让的2008工业挂-07号工业地块,由于2014年9月洪宽工业村控规调整,该宗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等原因,造成至今未交付竞得人使用。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市十七届政府第22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22号)精神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5018120080818G008)约定,经与竞得人沟通协商,该公司同意采用评估方式由市政府有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5018120080818G008)。该地块由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支付相应费用后收回纳入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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