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3 12:23:39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院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你单位2017年11月6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7年度第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423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于我市音西街道西楼村、珠山村的18042平方米(合约27.063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院二期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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