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正事!你们在福清工作这么久拿到过这笔钱吗?
这才五月,福清的盆友们就过上
与太阳比肩的生活
数日的高温桑拿~
泥萌还好吗?
接下来的一周依然
是酱紫的
↓↓↓
但是!别急~
今天要带给大家一个
好!消!息!
从这个月起,
福州许多人的账户上都会收到一笔钱:
防!暑!降!温!费!
连发5个月(5-9月)!
首先,
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
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由于全国气候条件的差异,各省份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福州是5-9月发放。此外,各地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福州的标准是: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200元/月。
具体标准如下图
(截至2018年5月16日)
↓↓↓
高温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属于
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
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并且饮料不能抵充高温补贴!
因此,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
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1233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