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9-23 12:23:08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2-006号(预申请单位: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建设用地征地费补偿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你局融国土资〔2017〕1377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2-006号(预申请单位: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由你局协同新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工作,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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