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玉融小镇总部科研楼项目、嘉元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泽融(福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2017年12月28日文悉。你公司在2017年8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位于宏路街道溪下村,总面积100478平方米(合150.717亩)的2017挂-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五星级酒店)、商务金融用地。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福清市玉融小镇总部科研楼项目、嘉元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照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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