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东瀚中心幼儿园新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东瀚中心幼儿园:你单位2017年12月18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东瀚供销合作社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融政土〔2016〕61号)依法收回的,位于东瀚镇东瀚村的福清市东瀚供销合作社7724.8平方米(约合11.5872亩)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福清市东瀚中心幼儿园新园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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