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万佳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你中心融地发〔2018〕26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73号)精神,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位于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的福建万佳油脂工业有限公司165327平方米(折约247.99亩)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519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须与福建万佳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结土地交接手续。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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