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融土工挂告字[2018]03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8仓储挂-01号宗地总面积: 165327平方米宗地坐落: 城头镇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仓储用地投资强度: 6000万元/公顷保证金: 15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加价幅度: 2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03月07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19日16时00分备注: 2018仓储挂-01号地块挂牌起价为5720.3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以上出让价格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自行缴交。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仓储物流的企业法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2月23日 至 2018年03月14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2月23日 至 2018年03月14日 到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3月1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8仓储挂-01号 号地块:2018年03月07日08时00分 至 2018年03月1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交易起价及加价幅度:2018仓储挂-01号地块挂牌起价为5720.3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以上出让价格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自行缴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2.履约保证金: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地块《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成交价的10%向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或镇(街)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依据履约保证金缴款发票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址http://fjgpjy.fjgtzy.gov.cn/ zpgpublicweb/ Index.aspx)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自2018年2月23日8时0分0秒至2018年3月14日16时0分0秒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4.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到帐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
5.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出让人处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7.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60%支付预付款(竞得人已缴纳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可抵缴预付款),剩余出让金应在两个月内交清。
8.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9.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郑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开户单位:暂收结算款项—待划转款项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清支行
银行帐号:281201012890100100001299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