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你委榕江综〔2018〕67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位于江阴镇的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572.7平方米、14064平方米和6833.9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别为:融江阴国用(2005)第021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闽(2017)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5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闽(2017)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521号)作为我市储备地,你委须与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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