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退役士兵看过来,这项政策你必须知道!
涉税通知一、关于2017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休假的安排,在10月1日-15日申报纳税期限内有1日-8日连续8个休假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8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二、本月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我局办税服务厅及基层三个办税服务点工作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
三、关于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的通知
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失业明细缴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届时,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全部停止单独汇总申报,参保职工必须按明细申报失业保险费。具体的《社保企业端操作手册》和《社保企业端操作视频》已发布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网上办税系统上。
四、关于失业保险费抵缴时间延长的通知
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多缴费款可以由缴费人在申报时通过调整单位部分缴费基数自行抵扣,抵缴功能开放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即从2017年11月1日起再恢复原有的申报限制条件(即单位(含雇主)缴费基数必须大于等于职工个人(含雇工)缴费基数)。
政策公告
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闽财税【2017】26号文件,对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其他税收征管事项均按财税〔2017〕46号文规定执行。
办税指南
一、欢迎纳税人预约办税
为错开办税高峰,避免在办税服务厅长时间排队等待,欢迎纳税人通过“福州地税”微信公众号--办税指引--在线预约,选择福清地税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
二、印花税核定申请
(一)业务概述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征收税目、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印花税核定。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是否
必报
备注
处理
方式
采集
方式
1
印花税核定情况说明
否
留存
原件
抓取
影像
2
《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印花税核定申请)
否
留存
原件
抓取
影像
(三)税务机关的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 4个工作日办结。
(四)办理流程
案例警示
房开企业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缴纳应合规
案情简介: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开发的某国际商城一期项目于2014年3月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在清算后销售一期商铺73套,建筑面积2208.80平方米,销售收入10418850.00元,企业按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4%计算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416754.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对于项目清算后的尾盘销售,按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方法错误,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按可扣除成本重新计算增值率,再按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缴税。经过重新计算,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补征了该企业少缴的土地增值税,并加收了相应的滞纳金。
税法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实际工作中,房地产企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十分重视,但是对于清算后的尾盘销售关注度却不够,加之企业办税人员对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政策掌握不到位或者怕麻烦图省事等原因,经常导致尾盘销售后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需按规定计算尾盘销售的土地增值税,避免由此带来的涉税风险。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清算后尾盘销售的政策宣传和监控管理,降低税企双方的风险。
纳税服务便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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