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3 12:16:02

关于清大路(福飞路至福韶街)道路工程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清大路(福飞路至福韶街)道路工程变更立项规模的函》(融城投〔2017〕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清大路(福飞路至福韶街)道路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投资〔2011〕217号),现因规划调整、原预算不足等原因,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建设地点由阳下街道奎岭村,变更为阳下街道奎岭村、音西街道音西村,项目用地面积由65.89亩变更为30.013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总长由原1010米变更为966.854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由818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4920万元)变更为16910.3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1574.76万元,建设其他费用14547.8万元,基本预备费787.7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原批复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批文及原批复文件(融发改投资〔2011〕217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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