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5 02:51:50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想享受福利要懂得这些操作!

据了解,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已实现并轨整合。2018 年起,我市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逐步实现统筹区内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参保对象
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的在校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原经省政府同意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驻我市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其中,个人免缴对象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

缴费标准
2018 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80 元/人。
待遇享受期限为2018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017年9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为个人缴费时间。
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或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须在60 天等待期过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自付。
新生儿出生90 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 天后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各类参保对象的缴费地点也有所不同。其中,
首次参保的,如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
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的在校学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在我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的外籍学生或外来学生,持户口簿或护照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
长期居住在我市(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包含在校学生)持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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