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3 12:15:34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8〕70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20号)精神,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位于福清市江阴镇田头村、沾泽、门口村的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2983.51平方米(折约4.48亩)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1135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须与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办结好土地交接手续。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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