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9-23 12:14:35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8〕103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玉塘村的41.98平方米(折约6.363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7985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须与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