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上迳育苗幼儿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上迳育苗幼儿园:你单位2018年6月20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4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326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于上迳镇梧岗村、南湾村18551平方米(合27.8265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福清市上迳育苗幼儿园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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