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3 12:14:19

关于中铝出入口道路工程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你公司《关 于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铝出入口立项批文变更的申请报告 》 及有关附件收悉。 中铝出入口道路工程 已由我局批复( 融发改审批〔2017〕440号) ,现因设计优化、原预算不足等原因,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由1882.7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14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3.9万元,基本预备费171.16万元)变更为 2259.4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451.18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2.87万元,基本预备费205.41万元 ) 。 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二、原批复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批文及原批复文件( 融发改审批〔2017〕440号 )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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