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9-23 12:13:49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8〕92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位于福清市玉屏街道幸福村的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用地11302平方米(折约16.95亩)的土地使用权(供地批文号:融政土〔2011〕100号;划拨决定书编号:35018120110526H025),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须与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手续。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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