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6-022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你局融国土资〔2018〕792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6-022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2018工业挂-19号(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6-022号)保证金为人民币1550万元,挂牌起价为7726.5万元(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价幅度50万元。
2、2018工业挂-20号(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3-041号)保证金为人民币90万元,挂牌起价为412.1万元(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价幅度10万元。
3、2018工业挂-21号(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1-021号)保证金为人民币180万元,挂牌起价为896.6万元(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价幅度10万元。
4、2018工业挂-22号(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8-012号)保证金为人民币540万元,挂牌起价为2691万元(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价幅度20万元。
其他有关事项均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领导小组2018年第9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8〕246号)议定事项执行,具体出让事宜由你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