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中学与沙埔初级中学合并办学的通知
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社局,沙埔镇:为进一步优化沙埔镇教育资源配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撤点并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荣昌中学,整体并入沙埔初级中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整体撤并、资源重组、统一管理的原则,荣昌中学整体并入沙埔初级中学,荣昌中学师生档案、学生学籍等资料统一并入沙埔初级中学。
二、荣昌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及其人事、工资关系等全部并入沙埔初级中学。两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原聘岗位职务在本聘期内(2016年9月-2019年8月)给予保留,下个聘期起由学校统一按岗位竞聘上岗。
三、教育局按规定对荣昌中学资产进行审计,资金账户并入沙埔初级中学。荣昌中学现有的土地、校舍及设施设备委托六一中心小学代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继续作为教育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 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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